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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秘书处研究决定征集2020年度团体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违背,有效补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未涉及的领域。
(二) 面向市场,服务产业, 根据行业需求适时制订和修订,及时跟踪行业政策和形势变化。
(三)制订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环境修复、污染防治与环保技术相关的系列团体标准,具体包括环境修复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污染物处理处置标准、技术规范、可行技术指南等。
(四) 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
(五) 申报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六) 项目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报程序
(一)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附件),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联合会秘书处。
(二) 联合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三)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下经向联合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协调和延长。
(四) 团体标准申报后,联合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审查,联合会审查批准团体标准,统一编号,并在联合会官网(http://www.acef.com.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网站发布。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罗春辉 郭丹阳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六层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联 系 人: 许夏(技术部)
电 话:010-53519880 15910860529
邮 箱:xuxia@vocs-china.com
官 网:www.acef-vocs.com.cn
中华环保联合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