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联函〔2021〕124号
各相关单位、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并联合清华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30家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历时13个月编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1年11月09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为: http://www.ttbz.org.cn/)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acef.com.cn)。
联 系 人:许 夏
联系电话:010-53519880转8006、15910860529
电子邮箱:xuxia@vocs-china.com
传 真: 010-5957483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A座1309室
附件:
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1年10月11日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附件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