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通过立项审查发表时间:2023-12-14 11:39来源:www.acef-vocs.com.cn 2023年12月11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提出,由同济大学、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机构牵头起草的《工业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立项审查。
本次会议特邀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张国宁研究员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并主持标准审查工作,以及中国铁科院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上海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标准进行技术审查。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兼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克食主持会议,编制组近十家成员单位的二十余名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标准执笔负责人——同济大学教授高军详细汇报了标准立项背景、与现行标准的关系、规范编制的技术必要性、规范内容与创新点、研究基础与技术开发应用情况与规范应用前景等情况。期间,与会专家和编制组代表就立项汇报和标准材料中的细节和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讨论,并达成共识。
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情况汇报、细致审阅了申报材料,针对标准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的提出很有意义,将填补有机废气收集领域标准空白,为优化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模式提供重要技术依据。该标准以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根本目的,系统考虑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收集装置、输送管路、动力分布、运行策略等技术和方法,明确了不同收集装置的技术要求和冷态散发、热态散发的收集技术差异,给出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率的现场测试与计算方法,提出基于工艺生产过程动态特性的收集系统变频节能控制的设计方法,对严格规范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技术要求,积极引导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进行立项报批,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提出评议建议(部分摘录如下):1.为指导和规范工业有机废气收集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废气收集系统的效能,制定此项标准非常必要;2.标准立项申请文件符合《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3.鉴于申报项目的创新性以及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建议标准题目修改为《工业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技术规范》。4.建议进一步加强多行业的资料收集和调研,细化通风量、收集率、安全和职业健康等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和审核遴选,标准编制组由同济大学、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担任主编单位,陕西金开利洁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西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天津津普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曼玛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参编单位;该项标准编制团队由各成员单位的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并将全程参与标准起草工作以及相关的各类座谈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等。 为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该项标准将继续吸纳废气处理收集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方代表参与编制组,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参编请联系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许老师15910860529,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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