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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污染投诉 环保督察 空气质量

靶向“家门口”恶臭污染——《无异味工厂(园区)创建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初稿顺利通过技术审查

发表时间:2026-03-18 11:01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家门口”油烟恶臭等治理规定要求,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关于今年重点治理老百姓“家门口”污染、“十五五”时期推动“无异味园区”建设的决策部署,2026年3月13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以线上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无异味工厂(园区)创建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初稿)技术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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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审查会由清华大学马永亮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防化研究院研究员栾志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研究员王宗爽等五位资深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对标准初稿进行技术审查。会议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吴克食主持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所副所长张钢锋工程师费波,以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嘉兴大学、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武汉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珠海富鸿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颐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深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金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编制组单位代表近30人参加会议

会上,标准牵头单位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重点围绕标准的编制背景、工作进展、核心内容、适用范围及实施前景等作了系统汇报,并详细汇报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与会专家认真听取汇报,充分肯定编制组前期工作成效,并针对源头替代技术路径、末端治理设施选型、无异味工厂(园区)建设指标体系等关键技术内容提出权威意见。经质询答辩和深入研讨,专家组一致认为标准制定程序规范、技术路线科学、内容体系完整,同意通过技术审查,并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一是建议将标准拆分为《无异味工厂创建技术指南》和《无异味园区创建技术指南》两项标准,增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细化适用范围,核实术语定义,复核确认指标设定依据;三是严格按照GB/T 1.1—2020要求完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

会议充分肯定《无异味工厂(园区)创建技术指南》的制定意义。该项工作是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和生态环境部要求、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异味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异味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构建无异味工厂/园区建设评价体系和异味治理技术规范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助力“十五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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